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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08/06 14:51:49
来源: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《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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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8月5日,《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,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张正新作主发布,江西省人大财经委、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江西省司法厅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。

  据悉,新修订的《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  据介绍,江西省原有条例自1999年实施,已难以适配网络经济、新型竞争业态监管需求。本次修订紧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最新要求,补齐新型竞争行为规制短板,构建事前预防、事中监管、事后惩戒全链条治理体系,是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、整治无序“内卷式竞争”的重要地方立法举措。

  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共28条,重点完善四大制度设计。一是构建权责清晰的治理体系,固化湘、鄂、赣跨省反不正当竞争协作机制,建立省、市两级人民政府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,理顺跨部门、跨区域监管权责。二是建设多元共治的发展环境,构建“政府监管、企业自治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”多元共治格局,督促经营者建立内控机制,发挥行业组织、社会监督、新闻媒体作用,激发社会共治活力,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。三是明晰竞争行为的认定规则,细化混淆、商业贿赂、虚假宣传、侵犯商业秘密、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,专门设置网络竞争规制条款,严禁利用算法实施不正当竞争、平台强制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,引导行业理性良性竞争。四是健全高效、规范的监管机制,深入践行服务型政府理念,创新监管手段,建立行政约谈制度,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案件查办,提升新型案件执法科学性和专业性。

  下一步,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《条例》落地实施。在普法宣传上,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送法入企、巡回宣讲,组织全省监管人员专题轮训、案例研学,同步联动媒体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,努力让经营主体知边界、守底线,监管人员懂法条、会适用。在执法监管上,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线索排查、取证能力,聚焦网络平台、民生领域严查虚假宣传、流量劫持等违法行为,常态化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,健全多部门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、行刑衔接机制,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,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,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(蒋雅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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